第一条 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促进党内组织生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和市委要求,特制定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规程。
第二条 “三会一课”是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第三条 支部党员大会
(一)基本内容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3.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5.讨论决定党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二)基本要求
1.会议时间。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可根据内容吸收非党干部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必须由本支部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到会才可举行,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要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并将意见转达给支部党员大会。
3.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
4.其他事项。会议实行签到制和党员领导干部参会纪实制度,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三)基本程序
1.由支部委员会安排专人在会前将会议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内容通知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以便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2.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可由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3.会议主持人通报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如有缺席要说明党员缺席的原因),宣读会议议题。
4. 党员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按预定程序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
5.宣读大会研讨、表决或评议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6.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年终归档备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等,并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
第四条 支部委员会
(一)基本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讨论提出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初步意见和方案。
4.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和讨论提出党员发展对象。
5.提出党员表彰和处分初步意见和方案。
6.研究决定支部其他工作事项。
(二)基本要求
1.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必要时也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参加。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到会的支部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主要内容等。
4.其他事项。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三)基本程序
1.会前准备。会前指派专人确定好会议议题、开会时间、开会地点,会议召开前一天向全体支委会成员通报情况,每一位支委会成员做好参会准备。
2.召开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研究讨论,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
第五条 党小组会
(一)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
2.根据党支部的布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
3.安排小组生活会,检查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基本要求
1.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加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
3.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和讨论意见等。
(三)基本程序
1.确定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党小组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事先通知小组党员,让大家做好准备。
2.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党小组长应掌握好中心议题,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防止出现漫无边际、离题太远的现象。
3.做好记录,归纳小结。党小组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还应在会议结束前进行归纳小结,并根据支部的决议和指示精神,对党员提出要求。
第六条 党课
(一)基本内容
1.讲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讲解党章党规及党的基本知识。
3.解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解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5.结合实际,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二)基本要求
1.时间安排。一般每3个月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上党课时间。
2.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参加,可根据需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建立党课师资库。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课师资库,储备一批“党课专家”,注重将党员领导干部、党校教师、理论专家、先进典型纳入师资库,为提高党课质量提供师资保障。
4.创新方式讲党课。充分利用党性教育基地、脱贫攻坚现场、项目建设一线等,把党课搬到工作学习现场。采取领导讲、书记讲、党员讲、专家讲、典型讲以及工作一线讲、现身说法讲、现场感悟讲、支部交流讲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讲党课的针对性感染力。
(三)基本程序
1.制定计划。党支部制定讲党课年度计划,明确时间安排、主题内容、参加对象、讲课教员、载体方式、责任人等事项。
2.制发通知。提前通知支部党员,告知讲党课的时间、地点、主题、讲课人等内容,要求党员做好听课准备。
3.组织听课。组织支部党员按时聆听党课。讲课以后,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或测试,消化党课内容,绝不能讲了、听了就算了。
4.作好记录。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主讲人、授课内容等。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一)制定年度计划。基层党委根据党支部领域分布和党员构成情况,指导所属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注重把基层党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到每个党支部,逐项分解纳入“三会一课”内容,做到“三会一课”重点突出、主题鲜明,贴近中心大局、贴近党员实际,防止两张皮、走过场。
(二)强化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带头交流思想、带头听取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示范引领党支部“三会一课”严起来实起来。
(三)打牢工作基础。深入开展基层党建排查整建,建立健全党员名册、“一卡一表”等管理台账,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流动党员登记等基础工作,把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以县(区)或市级牵头部门为单位统一印制“三会一课”记录本,年度对“三会一课”资料分类归档。
(四)从严从实督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落实“三会一课”规程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过调阅“党员e家”平台、查阅记录、走访党员、组织测评等途径进行督查,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要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五)强化评价考核。把落实“三会一课”规程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述三评”,纳入基层党建底线管理办法,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评先评优、处分处置的重要内容,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第八条 本规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