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促会网站)
摘要 近年来,中国企业借力“一带一路”倡议,参与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量建设工程项目,其中不乏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资助的项目。但由于自身合规体系不完善和经营地合规环境欠佳等原因,许多中国企业近年来遭遇世界银行等机构的制裁或者多边金融机构的联合制裁,蒙受了较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因此,中国企业需要加强合规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控合规风险。世界银行作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者和全球腐败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在基础设施建设合规领域积累了相当的优秀经验,可供相关国内企业借鉴。同时,国内企业在建设全面合规体系的过程中,还应根据自身性质,力求与《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国内规定相融合,在“走出去”的实践中构建既符合国际先进实践,又符合国内制度的全面合规体系。 一、问题的提出 “一带一路”的核心内容之一是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沿线国家协调联动发展,实现共同繁荣。近年来,中国企业借力“一带一路”倡议,在对外工程承包领域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收益。2018年1-11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3640份,新签合同额904.3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8.8%;完成营业额736.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3.4%。2019年1-2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达86个,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建设和电力工程建设行业,有效改善了东道国基础设施条件。[1] |